一起浙江民企與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較量
——杭誠專利所協助民企在與日本牧田的初戰中告捷
關健詞:企業如何保護知識產權 保護知識產權的措施怎樣保護知識產權
自2004年1月起杭誠專利事務所資深專利代理人尉偉敏及其團隊積極參與浙江冀發電器有限公司的企業專利布局工作,并與總經理王驥一起反復研究可能競爭對手企業的專利授權等情況,根據自行研發的改良成果,進行有效的專利申請和布局,先后申請各類專利130多件,為日后冀發公司成功地用自己的專利反擊強手提供了武器。
隨著雙方紛爭加激,日方對浙江冀發電器使用的多項實用新型專利權分別提出了專利無效請求;冀發公司將所有的質疑專利權的工作全部委托杭誠專利所,其間承擔了包括專利無效程序、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專利行政訴訟以及北京高院的二審專利行政訴訟在內的各類開庭審理十多件次,為這次與日本牧田的戰役中作了大量有效的工作,達到初戰告捷的目的。具體戰果詳見浙江法治在線的報道:
東陽民企和“相撲”交手初戰勝出
2010年11月27日 08:45:11 浙江法治在線
俗話說: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這場中日知識產權之爭,的確有點“蚍蜉撼大樹”的味道。
PK的雙方,一方是東陽市的新興民營企業———浙江冀發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冀發公司),另一方則是有著近百年歷史、全球最大的電動工具生產商之一———日本牧田(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牧田公司)。無論是企業的規模、技術還是財力,雙方都不在同一數量級上。
然而,在面對強大對手的侵權行為時,弱小的冀發公司不僅沒有退縮,反而堅定地拿起法律武器,勇敢迎戰。
這一次,小蚍蜉真的撼動了大樹。
大公司搞起小動作
作為一家集電動工具設計、制造和銷售為一體的外向型企業,冀發公司一直致力于生產高精度、高質量的加工用機械,并十分注重新技術開發。經過幾年打拼,產品在國際市場上也享有了一定聲譽。
2004年,冀發公司開發出一種新型金屬斜割機。這種斜割機,可以滿足切割不同寬度金屬材料的工作要求,既能節省材料,又不會增加勞動強度,實用性很強。同年12月13日,冀發公司總經理王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
2006年2月8日,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王驥獲得“斜割鋸橫桿結構”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專利號200720114290.4)。冀發公司從此開始專項生產這種斜割機。由于技術先進,產品很快在國際上獲得青睞,一度在世界同類產品中占到了23%的市場份額。
可是2008年初,冀發公司銷售人員在國內外市場上發現,日本牧田公司生產銷售的一款斜割機,竟也使用了這項專利技術。
“這種侵權行為讓我們很驚訝!”牧田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電動工具制造商之一,創立于1915年,在納斯達克上市,注冊資金240多億日元,在全球許多地方都有制造基地。1993年,牧田公司打入中國市場,并在江蘇投資辦起了獨資企業,是地道的行業大亨。“它喜歡在知識產權問題上找中國企業的茬兒,這是行內出了名的。沒有想到,這樣的國際大公司,竟然也會搞這種小動作。”
而牧田公司的這個小動作,給冀發公司帶來的損失卻十分可觀。“粗略估計,每年至少影響我公司1000萬美元的市場份額。”王驥說。
為維護自己的知識產權,2008年,冀發公司以侵犯己方實用新型專利權為由,將牧田公司和銷售者力豐公司一并訴至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王驥坦言,這個決心不好下,因為對方實力強大,這條維權之路注定不好走。
未開庭先爭管轄權
果然,這場官司剛開局就遭遇變數。
在答辯期間,牧田公司向金華中院提出管轄權異議。2008年2月28日,金華中院裁定駁回牧田公司對該案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牧田公司不服,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要求撤銷裁定,并將該案移送到上訴人所在地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浙江省高院于同年5月5日受理此案,組成合議庭進行了書面審理。
經審理,浙江省高院認為,該案系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在性質上屬于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睹袷略V訟法》第29條規定,這類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6條第1款規定,原告僅對侵權產品制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制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制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而在這件案子中,冀發公司和王驥將被控侵權產品的制造者牧田公司和銷售者力豐公司作為共同被告,向產品銷售地的金華中院提起訴訟,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
浙江省高院認為金華中院對本案依法享有管轄權,同年5月29日,裁定駁回牧田公司的上訴。
釜底抽薪質疑專利權
其實,就在管轄權之爭尚無定論之際,牧田公司的另一項“反擊”已經展開。2008年2月18日,牧田公司針對涉案的專利技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那段時間確實壓力非常大。因為對方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我們必須就自己專利的技術特征、技術效果等項目向專利復審委提交各種證據,接受復審委的審查,保住這項專利。”王驥回憶說,審查期間,他光是赴京參加復審委的審理就達5次之多。
而為了全力應付專利復審,冀發公司選擇了暫時撤訴。
10個月后,專利復審委作出審查決定,宣告王驥的“斜割鋸橫桿結構”的實用新型專利權部分無效,在其權利要求的基礎上維持專利權有效。
“這個決定可能比較難懂。通俗地說,就是你雖然也可以生產同類型的斜割機,但機器的部分構造仍不能采用我們的設計,這部分機器構造的專利權還是我們的。”王驥解釋說,“這意味著,牧田公司確實存在侵權行為,因為他們生產的斜割機使用了我們的專利技術。
行政官司打到北京
事情到此并未畫上句號,牧田公司對復審結果不服,于2009年3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專利復審委的決定,并把冀發公司作為第三人。
2009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判決,認為專利復審委作出的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查程序合法,應予維持。牧田公司仍不服,于今年年初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王驥和他的冀發公司,不得不一再與強大的對手在法庭上交鋒。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冀發公司從2007年開始就擁有了自己的法律顧問。而且,不僅有處理一般性涉法事務的律師,還專門聘請了一家擅長處理知識產權糾紛的律師事務所為公司提供專業性的法律服務,應對這類案件。
但即便如此,形勢仍十分嚴峻。據王驥回憶,牧田公司的法律后援團實力也很強大,都是重金聘請的名律師。況且,牧田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應對官司,而冀發這邊無論是人力、財力都遠遠不及對方。很多時候,王驥不得不親自花時間整理訴訟材料,與律師商議對策。
“公司實力的差距是明擺著的,但我們沒退路,必須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大樹”被撼動了
經過近一年半時間,一審、二審法院十余次開庭,這場專利權之爭終于有了結果。日前,北京市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牧田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長達20頁的判決書中,絕大部分是原被告雙方圍繞該專利權是否具有創造性分別進行的舉證說明。這場官司的累人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收到終審判決書的那天,王驥長長地吁了一口氣。他太累了。“到最后,我們已經不是為了索賠而在做這件事。之所以撐下去,就是為了爭口氣。”
他說,像冀發這樣的外向型企業,與外國公司之間產生的知識產權糾紛是很普遍的。
“一些國際知名大公司會以侵犯專利權為由,與我們的客戶交涉。大部分客戶都不愿惹麻煩,往往直接支付賠償金,而這筆賠償金,最后通常都由我們廠家來承擔。此外,也有外國企業直接發律師函過來說我們中國企業侵權的。”
以前,不少中國企業因為信心不足,維權意識不夠,加上害怕失去客戶,經常在知識產權領域吃啞巴虧。“往往是客戶們一交涉,或是大公司律師函一到,也不詳查這項技術的專利歸屬,就匆忙答應對方的條件,很少有公司嘗試去為自己維權。”
“我們的維權經歷說明,首先,企業一定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并及時申請專利,獲得法律保護;其次,在面對外國企業尤其是國際大公司的侵權行為時,千萬不要退縮,不要因為實力不如人家就委曲求全;第三,不要輕言放棄,務必堅持到底。”
王驥說,現在牧田公司私下提出愿與冀發公司和解,要求專利共享。“很諷刺的是,當初我們在金華起訴時,法院也曾問過雙方愿不愿意和解,但他們當時是堅決不同意的。”
如今,王驥的態度也變得十分堅決:“談合作之前,先賠償侵權行為給我公司帶來的損失,并立即停止侵權。如果對方不愿接受,我們不怕繼續打官司。”目前,冀發公司已經向牧田公司發去了“最后通牒”,如果在賠償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冀發公司將再次將牧田告上法庭。